这件龙眼木雕是老板娘我的旧玩,从十几岁跟上我,已经不记得多少年。

算起来,这是70年代后期的工艺品。那时父亲从部队转业到地区轻工业经理部,经常参加一些地方的手工业艺术品的展销会,知道小女喜欢这些东西,淘来就一直放在我的书桌上,高考复习的时候,少不更事的我还在极其无聊而又愤世的情况下提起已经厌战的钢笔往她的眉毛上恶意描绘,使之眉目如画!如今倒推起来,93年从荔城迁到榕城已经头尾19个年头,搬到现在的江滨住所就有6年,之前还有在福州的其它三处住所,每一次搬家都淘汰许多累物,但就它从来不被遗弃,一直相跟相随。

昨天(2011年月11 月18号)在吃早饭时,想着在医院住院的父亲不知怎样了,以及瘫在家每况日下的母亲,心头沉甸,嘴里的馒头咽不太下,这时抬头猛然看到餐桌对面钢琴上站立着的这件木雕,一时惊讶的停止了咀嚼:要知道,三十多年来,我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个与我相跟随的木雕姑娘的脚边还有两只鹅————我的心头爱!而我最近有如羲之那样的爱鹅,正发痴一样的四处找鹅!时值今日虽已费尽功夫通过参加拍卖和网购与扫地摊等等方式淘到了玉之鹅6件,石之鹅14件,却对几十年来家中身边的这两只鹅漠然置之。如今突然发现,竟象失而复得,如获至宝,且"得”来全不费功夫。
此刻记述的时候,自己似乎还处在某种梦幻一样的仙境之中,有点诡异。
我不能相信:有一件东西,它跟了我三十多年了?而我恰恰是一个崇尚扬弃喜欢扔东西的主,一个母亲所指责的败家子。如果家里真要找件一件古董的话,那就是它了。
我也不能理解:我分明是喜欢这件工艺品的,闭着眼也能想起木雕女孩子自若的神态。十几年前从荔城搬迁到福州,那时在我眼里就没有一件家什是值得保留和带走的,除了一家三口换洗的衣服和被套再一些书籍,就只有它得以随身迁安,此后还搬了三次家,直到如今它还能亭亭玉立在眼前。但是,除了少女时候用钢笔和她戏玩过,除了每一次乔迁把它安放在诸如台灯边或餐厅里或钢琴等等不同的地方,三十几年来,我没有再上手把玩过一次,甚至于有眼无珠眼里就没这两只鹅。
都说“鹅如意”,她静立着并不说话,仿佛她知道总有一天你不仅仅会再想起她,还会看再到她,甚至更加的懂她。如今我细细的试擦它,以三十年后的眼力,看懂了这一载粗枝上的构思是怎样的巧妙而又不事张扬,看出了其人物线条的简洁与生动,以及那种老道,已然没有刀锋加诸木材之感,一切浑然流畅,简单和谐。那仅有的两只小鹅也看似不经意地表现了不同的代表:一只低头览食,一头曲项与主人亲呢。
抚今追昔,这该是怎样的情和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