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打从小学起吧,读书就已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的一部分,那时吃穿有父母管,读书甚至是最重要的那个部分,成年后谋生成第一,但也还可以读破万卷。不过,虽然读破万卷,但凡和学者在一起时还是不敢说自己还挺爱读书,甚至于有时表现得很无知,没有办法,因为除了高考之时,成年后所读之书既不为求温饱,甚至也不总为求知,更都是一知半解。除了面对有识之人不敢承认,甚至和牌友们在一起混的时候也从来不敢说自己是好书之徒,哪怕刚刚从书店过来到棋牌桌上,因为那样太娇情。每每和她们只谈首饰,这也是照实里说。这样照实说的好处是姐妹们可以象找到组织一样亲如兄弟,中间也带领她们去过几回熟人开的首饰店淘货,其乐也融融。事实是,逛书店和金店都是老板娘我的最爱。区别在于逛书店第一,且从没有空手出来的时候,而逛金店则排第二,多是背着手养眼,捂着钱回家。不仅体会书中自有黄金屋,也体会黄金屋里有书香?
甚至于在机场,因为有了小书店,漫长的候机时间变得没有感觉,最好你空姐不要催促,好在书摊前多流连些时,都急着上飞机干哈?
有喜欢在手机上看小说的挚友笑话我的不能与时俱进,说这个年头了还整天买小说看?脸红红地跟着看了几回网络小说,几回回看不下去,以至我至今不知道是网络写手太烂让人读不下去?还是仅仅因为那玩意儿没有纸质书香?直到现在,除了每天的上网游览新闻或是视颁音像,就是没有办法在网上读书。我敢肯定:发明造纸术到出版书籍绝对是天赋人类社会的智慧与福祉,图书之美与其中的人文气质一定不是冷若冰霜的视屏可以取代的。十年前就有一种说法,说是书店要关门了,报纸要被电子化取谛了…….那时吃饱喝足之余,仿佛世界末日要来临了。但是洪水猛兽并没有来临,书店好象还不少,比如连自家手不离电子物件的儿子的书柜里也渐渐的堆砌了书籍,不是看电脑就是看电视的儿媳妇儿也手捧起了大部头小说,让我终于找到了同在一个屋子里生活的感觉。幸哉。
记忆中个人有三次”焚书坑儒”事件,什么时候想起什么时候心痛:
第一次是举家迁福州市,四口人挤一间房,差不多除了两孩子的课本外,就没有带一本书,把所有的书加两个书柜都拉到福清老陈的老家,十多年后有了自己的家,那里的书已经不成体系了。
第二次是工作的单位从五四路迁到软件园,八年中自己没有停止订阅的两本杂志《新华文摘》与《读书》已经堆放满了整个柜子,特别是《新华文摘》,还有八年前从原单位带过来的,怎么地也有十几年了。就在我打包的时候,单位的小陈以老者的口气说:现在都电子时代了还保留这些?想想也对,什么资料上网不能查到呢?但到很久以后自己才回过神来:难道我们是做学问的?我们不是要查资料,我们只是需要随时翻阅回味甚至只是当做家俱一样摆摆看看也养眼的啊!
第三次是现在这个屋的二次装修,把可以不要的书堆到走廊放了N久,一得空收一本回来,什么时候看到书们露缩走廊什么时候就不是滋味,比起遗弃旧衣服来心里难受得多。有的书,你明知再看的时候不多,就是还惦记。理性了许久,最终还是由老陈以不管三七二十一之势统统的拉到旧家收藏起来.
也许,是时候了,是时候开始努力地挣些并存些钱!真到了纸质书籍被出版商抛弃的时候,在有生之年当一个茶书店老板娘。不为别的,拼了命只为复辟!又记起儿子小学二年级时交给我一本他手画的小人书,以不容分说的口气说:帮我拿到书店去卖!我一看,有署名,还有标价:0.20.如果将来书店开张,这本书应该可以做一个一版再版的镇店之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