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有倾诉欲望的。污水尤其需要渠道排泄。
昨天一直鼓动老陈给四川高院院长大人写封信。一介书生,陈情纸上,哪怕只讨得自身倾诉过程中的一掬眼泪,将来回头看,既是对院长大人尽了责,也算作为自己尽了力啊!现将老陈的这封信挂进日记,系家庭档案资料。
尊敬的李院长:
您好!
我叫陈翔,中共党员,是德阳市检察院办理的号称“德阳市建国以来最大的诈骗犯罪”案中的四被告之一。该案于2006年5月12日开庭审理,经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我和另一名被告被宣告无罪。案件判决后,德阳市检察院提出抗诉,四川省高级法院于2007年8月8日开庭审理,11月16日裁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德阳中院重审。目前,我正在等候德阳中院开庭重审此案。
德阳市检察院和广汉市公安局是以“诈骗罪”这一“莫须有”的罪名对我进行立案、侦查的,其实质是为了实现当地公司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我原在福建省委办公厅、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2000年到一家上市公司任总经理,此间我集团公司在四川广汉投资兴办了一家现代化建筑陶瓷工业企业并于2003年投产,因项目实施过程中认识了涉案的龙波等人。龙与其叔李章华合伙动用李所在公司(新广公司)的资金炒股,亏损后在其他方式无法挽回损失的情况下,以我曾与李草签过投资炒股的意向书等为由发难,嫁祸于我,意图通过我及我所在的上市公司弥补损失。在其目的不能达到时,即借用当地关系,动用政法力量逼迫我就范。新广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受损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弟弟、广汉市检察院公诉科长张学伟最先介入,利用公权力以求实现公司利益,他与有关办案人员一起,绞尽脑汁地将此案“做”成一个“诈骗案”。
德阳中级法院一审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宣告我和另一名被告段唯无罪。但因这一判决使有关方面想通过整我实现其经济利益的要求落空,有关政法机构与公司人员千方百计施加压力,意图通过二审法院再置我于死地。二审法院审理后本应依法判决我和段唯无罪,但不知何由发回重审,据说意图将我等作有罪处理。我和许多关注此案的同志都百思不得一解:德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同志们,在办案中都能够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法,排除各种干扰,使许多反映事实真相、为公正判决提供了可靠依据的证据得以保留其中;德阳市中院的法官们,在审理中都能够明辨是非,公正断案,顶住来自于各方面的压力,为一个外乡人、外来的投资者伸张正义,以维护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到了更高一层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何反而出现了问题?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行的影响远远超过十次犯罪。”此案前后跨经四年之久,已经给我所在的企业、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我们在四川投资的企业同时陷入瘫痪,我的母亲在我身陷牢狱之际愤然去世,我也失去了一生中为社会工作的最好时光。司法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地球不大,中国更小,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可能是照顾某些小团体利益的小蛋糕,但它失去的将是人心和大局。
尊敬的李院长,您是我们国家的大法官。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有人建议去寻求您的关照,但我们总是自觉地打消这种念头,因为我们相信法院的公正和清明。但目前的情况使我不得不上书于您(也不知道您是否知道这个案件的来龙去脉),请您督促下级法院及高院办案人员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真正实现此案的司法公正!
附上原西南政法大学校长龙宗智教授的法律意见和《德阳“特大诈骗案”的10个为什么》,供您参考,请您细察明断。
谨致
崇高敬礼!
一个无罪的被告人:陈翔敬上
2007年11月26日

十一月26日, 2007 17:38
同时也应给当地人大呈一份.
十一月26日, 2007 18:27
进功是最好的防御!当然,我们要相信党,
但必须明白一个道理:全党服从中央.
十一月26日, 2007 18:44
所以必须向首席大法官肖杨一级大法官曹建明一并反映
,如果我们官司打赢了,张学伟涉嫌徇私枉法的犯罪就可定论!
十一月26日, 2007 21:34
李章华已经涉嫌挪用单位资金罪。
十一月26日, 2007 23:03
找人大?有道理,受启发.谢谢!
十一月26日, 2007 23:18
中国法律体系的人大监督是事后监督,案子在审理中不予监督员,但在特殊情况下急病乱投医也不失是一种办法,也有中彩的机会,我的建议寻找十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议案,
而不管是向当权派反映,还是找代表提案都必须把如果判无罪会有什么后果讲清楚.
十一月27日, 2007 0:31
无能为力,心又为老陈、小田捏着。
十一月27日, 2007 2:37
举杯消愁愁更愁-明知故犯;
发怒是用别人的的错误惩罚自已-老毛病常犯.
十一月27日, 2007 7:20
空头支票一开好多张,,,,老兄,莫让老田欠你这么多人情!
十一月27日, 2007 9:55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develop/
1/128808.shtml相类似的开门招商关门剥皮的案件。
http://cache.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travel/1/139036.shtml
还在忽悠还在设口袋还想再害人!
为自己,为后来者计!必要的时候,网上广为曝光去!呼唤公证,让龌龊见阳光,起码警世。我还信
某些设局者在关注你这博呢!
十一月27日, 2007 11:08
若邱毅生在大陆。。。
十一月27日, 2007 15:35
向当地人大、政法委反映反映?
十一月27日, 2007 16:28
因为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以法律的名义和正当的权力能制造多大的肮脏的勾当。
十一月27日, 2007 19:20
中国的生存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可用以下数据说明:中国土地上有1/3都遭遇过酸雨的袭击,7大河中有50%水资源是完全没用的,而另有1/4的中国人没有纯净的饮用水。1/3的城市人口不得不呼吸被污染的空气。城市中只有不到20%的垃圾是按照环保的方式处理。世界上10个污染最严重的城市中国占了5个。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位居第129位,全球倒数第14位。心灵的污染程度,据清风人文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研究成果,中国没有一块净土,全部被污染。污染程度最严重的地方就是中国的司法领域,其次是官场,第三是商场,第四是猪场。
十一月27日, 2007 20:17
公道自在人心~~~~
十一月28日, 2007 21:50
二楼老兄讲过头了吧。
十一月28日, 2007 23:48
你是法官还是长官还是营业员或售贷员?
十一月30日, 2007 9:50
相信黑白不会颠倒,和第一次一样勇敢的面对,加油!
十一月30日, 2007 20:45
赵姐?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