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于凌晨0:40方从三里屯回到酒店.
夜里10点多大家才哟吆着去的,这样的时间,当然间间座无虚席:喧哗,颓废,可能还有色情.进得去的只有路口的56号吧:有个小舞台,三个青年歌手在上面轻声唱着,晃着,三桌客人在下面坐着,聊着.无声无息地跟进一个五六十岁的阿姨,手上举着一簇花,一个品种一支,见我们落坐,讨好地问:先生们买支花吧?
同行的大法官放下举在手里的虎啤,挥手断案:去,我们这里没有小姐.。我拿眼瞟一眼阿姨,请她做一下证人,用和她一样迫切的眼神说:可以买给本小姐啊!
4只手20个指头同时伸了出去,买花.却讨来了酒的惩罚____
当庭长的抢先买到了一支康仍馨.我说:本人有这么老吗,那是母亲花啊.罚酒!
买紫罗蓝___我们之间也没有什么生死之约吧.重罚!
买玫瑰,岂不是送错对象?!严办!
罚酒,敬酒,敬酒喝完喝罚酒….
没有一口酒不是喝得情真意切,但没有一支花能够代表真心实意.
临走,举起花,对阿姨说:这花现在就值五角钱(十元一支买的),你赎了它吧.
她说:那我可不能这样.通常客人走了就扔了.来了得买新的.
低头看,可不是:脚下就踩着被人弃之的横陈着的花身…..
但我不忍!水灵灵的花,美丽的花.带回酒店用喝水的杯子养起来,想着一个不会有答案的问题,睡着了.
三里屯,你一夜要糟蹋多少花?

三月20日, 2007 23:48
繁荣昌盛!
三月20日, 2007 23:56
凌晨0:40方从酒店到三里屯的,才象一个少不更事的青年…
三月20日, 2007 23:59
没事,层出不穷。而且有诗曰:“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三月21日, 2007 3:37
楼主想的是;"三里屯,你一夜要糟蹋多少姑娘?"吧?
三月21日, 2007 10:27
我还是不能卖花的,看到喜欢的女子就直接送了。
送到干妈的手里就是花的福气了。
三月21日, 2007 11:56
许多年前,看了朝鲜的《卖花姑娘》电影,伤心至极,而如今更多的卖花姑娘比你还阔,招蜂引蝶之本事叹为观止,可见现在更多的受害人是买花者。
三月21日, 2007 13:09
听口气:您是资深买花人.社会的进步繁荣有您的一份贡献.敬礼!
三月21日, 2007 16:36
老板明显落伍了,三里屯已经变成红灯区类似的地方,我等小资早就不屑去那里了
三月21日, 2007 18:18
俺老家的俗话是这么说的,没吃过猪肉,看过猪走路.
三月21日, 2007 19:51
“可见现在更多的受害者是买花人”,盖了帽的论点!
三月21日, 2007 20:15
语言的阶级烙印!
三月21日, 2007 21:16
有无去过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