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来就上火。火是昨天烧起来的,不为自己,为别人家的宝贝儿子。
别人(同学)的十六岁的儿子在家嫌管教不好,想送过来让教子有方的我们教养,我说可以,但有两条务必做到,是为前提:“一是不许抽烟,二是不能想走就走”。当父亲的马上说:“做不到”。
我的热血一下子冷却了。坚持做不到不能来。问他一个没有经济能力的孩子有没有权利抽烟?当父亲的说:“不抽烟他很痛苦。”
是吗?我终于知道这样的孩子为什么会成为这样的了。我不得不指出:这是一种较量,连这点都下不了狠,岂不是残害孩子?这是极端不负责任的父母,孩子长大必怨无疑!
当那个父亲还要解释自家如何“没办法敌不过社会”时,我不想再说什么了,能找出的只有一句粗口:“都是屁话”!

九月8日, 2008 0:13
对此类父母无语中
九月8日, 2008 4:07
父亲发狠心,儿子就戒烟,这不就没有问题了?不管是十六岁,还是六十岁,不应该抽烟是明摆的道理,但戒烟难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这里只是实话实说,不是说情。
九月8日, 2008 11:06
子不教父之过.从戒烟开始吧.
九月8日, 2008 12:05
唉,建议每个父母都看看《种树郭橐驼传》
九月8日, 2008 12:34
晕晕…
父亲的话,实在是经典啊
想到了我表弟,虽然没有抽烟,但是乱花钱也是够糟糕的
可恶的舅舅也是一副纵容样
子不教,父之过!!
九月9日, 2008 1:33
连这样的事都叫难,那真的没有什么想法了,也不用再讨论。
糊涂得够可以了。
九月9日, 2008 21:37
先教父,后教子。
九月12日, 2008 16:05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