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在网上读到有一篇强烈要求读者读后转发的文章《一个老乞丐说的一句话,感动全中国人》,我对此题及立意的理解是:老乞丐的最后一句话会感动全中国看过的人。应要求转抄如下,做为茶点或茶余饭后~~:
有个朋友爱吃水爆肚,经常拽着我在哈尔滨的大街小巷寻找回民餐馆挨家试吃。后来被他找 着一家,就在经纬街上,门面不大,卫生条件也让人不敢恭维,不过爆肚确实做得很地道。 一段时间里,我们经常去那饕餮一番。
那是去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们两个又坐在那个小馆里推杯换盏,不是午饭时间,店里只有我们两个老回头客,饭店小老板也拎杯啤酒坐我们两个旁边闲扯,这是个很慵懒的午后. 在我们要第二盘水爆肚的时候,一个老乞丐推门而入。 饭店地处繁华地带,经常有落魄者和伪装的落魄者来寻求帮助,我们也都见怪不怪,这家小饭馆的小老板挺有人情味,每逢有这样的事,或多或少他都要给两个,今天也不例外,没等老人开口,他掏出一块钱递了过去。老人不要,声音很含混的说不要不要,不要钱,有剩饭 给一口就成。
这令我们很诧异――――这是一个真正的“要饭”的,他不要钱。我不由得仔细打量老人,
他得有80多了,身板还算硬朗,腰挺的很直,最难得的是一身衣服虽然破旧,但是基本上算 干净的,这在乞丐当中绝对是很少见的。 要说要饭要到饭馆里是找对了地方,可事实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小饭馆做的是回头客生意,客人吃剩的东西直接当面倒掉,他们家主食是烧卖,现要现包。小老板根本就没有剩饭 剩菜给老人,很明显他也不能给老人来上这么一份现要现包,小不其然的一件事就这么不好 解决。我们的桌上有一屉烧卖,每次来我们都会要上这么一份,我一口没吃过,我那哥们也是浅尝辄止,之所以要它是一个习惯。这家饭馆的服务员很有一套,在你点完菜后,她会随口问一 句:“来几屉烧卖?”口气不容置疑,你会下意识的选择数量而不能拒绝他们家这个祖传手 艺。
朋友也对这个老人发生了兴趣,招呼服务员把这屉小老板引以为荣的烧卖给老人拿过去,并 且让老人坐在我们旁边的桌上吃。没有外人,小老板也就不拦着老人坐下,还说桌上有醋,有芥末,想用随便。老人喃喃的道谢,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一个搪瓷茶缸想要点水喝,这个缸子让我们吃了一 惊,班驳的缸体上一行红字还可以辨认――-献给最可爱的人!
我这个哥们是不折不扣的将门之后,他祖父是55年授衔时的少将。 看到这个缸子出现在这么个老年乞丐手里让我们很纳闷,朋友迟疑地问老人这缸子哪来 的?老人喃喃的说:“是我的,是我的,是发给我的。”
我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朋友说:爷们,你过来坐,你过来坐,咱爷三唠唠。老人说不用不 用。
我起身把老人扶到我们桌前,于是就有了这样一段对话――――――“老爷子,你参过军?”
“是呀是呀,当了七年兵哩!”
“您老是哪里人?”
“安徽金寨的。”
“哪年入伍呀?”
“46年,就是日本投降的第二年。”
“您参加的是哪只部队啊?”
“新四军六师,就是后来的华野六纵。”
“您还记得你们纵队司令是谁吗?”
“王必成啊,打仗是好手啊!”
老人语言含糊不清的念叨起来,我和朋友都默然了――-一个来自乡下的老农显然不会知道这些已经逐渐被人们淡忘的历史,这是支我军历史上的英雄部队――――孟良崮上,张灵甫 被这支部队击毙,使该纵队一战成名。
我们给老人夹菜,倒酒,继续我们的话题――――――“后来还参加了抗美援朝?”
“是呀是呀,美国人的飞机厉害呀,我就是在朝鲜受伤后才复员的啊!”
“那您参军七年应该是干部了,怎么是复员呢?”
“没有文化啊,当不了干部。”
看见我们狐疑的神色,老人着起急来:“你们两个娃不信吗?我有本本的,有本本的!”
老人慌慌地在怀里摸出一个包得很仔细的小布包打开来,两个红色塑料皮的小本,一个是复
员军人证书,另一个是二等残废军人证书。老人慢慢卷起左边的裤管,我看见了一条木 腿。
朋友在包里又拿起一张叠的很仔细的白纸打开看,看完后递给我,默默无语。
那是一张村委会的介绍信,大意是持该介绍信者为我村复员残疾军人,无儿无女,丧失劳动 能力,由于本村财政困难,无力抚养,特准许出外就食,望各地政府协助云云。
村委会的大印红的刺眼。我们都被这个事实震惊了,饭店老板也目瞪口呆,好久他才结结巴 巴的对老人说:“老爷子,再到了吃饭的时候您就上我这来,只要我这饭馆开一天,您 就……”
老人打断他说不,他说他还能走动他就要走,老人说东北人好咧,当年在丹东他就知道东北 人好咧。
我纳闷地问老人为什么在行乞的过程里为什么不要钱呢?老人突然盯着我说:“我当过七 年兵的,我还是个***员哩,我怎么能……?”
那一刻,我泪流满面……

五月20日, 2007 23:26
每次看这些,心里总是酸酸的.
五月20日, 2007 23:37
我们喊了多少年”不能让英雄既流血又流泪”,就是解决不了,可没见美国人喊,这种现象怎么就没在他们国家出现.
五月21日, 2007 0:42
不转帖为宜,因为有损我党光辉形象,建议原作者本着对事实负责的精神将此文向中央军委、国家民政部发出电子邮件,请转。
五月21日, 2007 17:05
楼上比较关心国家大事,比较维护我党光辉形象,建议楼上老头直接向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军委、国家民政部发出电子邮件.这才是负责的态度.拜托了.
五月21日, 2007 17:18
我看也是。
五月21日, 2007 17:51
因为不敢确认该文的真实性,所以既不敢转发也不敢上报.
五月21日, 2007 20:29
民政部《革命伤残军人优抚条例》对伤残军人从生活到医疗到死亡到子女都有各项优抚规定,抚恤经费是中央负担;各省对在乡老复员军人等各种优抚对象都有具体补助办法,近年来都建立了抚恤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民政部门的工作就是把经费落实到人头。
对不是复退或伤残军人的生活无着的对象,国务院有“五保”供养条例,各省都在尽财力兴建和补助各类养老机构。
从政策上看,这项工作肯定不是空白。相关资料可以查阅民政部的网站。
具体工作是否到位,可以建议当事人找当地民政部门。有真实的复退军人身份,肯定不会生活无着,因为根本不用村委会来供养。
真正令人担忧的是我国的养老制度尚未完善或只能说刚刚起步,远远不能惠及小民百姓。
五月22日, 2007 9:27
楼上信访部门的答复就是到位.既维护我党我军光辉形象,又保障弱势群体的温饱问题,建议党员干部好好学习小二同志负责任的工作态度.